我们不应该以不畏强权等过高的标准去要求李文亮医生

admin 阅读:24 2024-03-14 00:06:14 评论:0

  2020年3月19日,国家监委调查组发布了《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》,详见下链接。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----头条--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
  在这份通报中,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。

  通报中写道,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,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,17时43分,李文亮医生以“李文亮 武汉 眼科”昵称在微信群“武汉大学临床04级”中转发、发布“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”“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”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“SARS冠状病毒检出〈高置信度〉阳性指标”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、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。18时42分,又在该群发布“最新消息是,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,正在进行病毒分型”“大家不要外传,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”。同时,类似信息也出现在其他微信群中。被人上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两份部门文件,与李文亮医生等人转发、发布的信息,引发关注和讨论。

  请注意李文亮医生最初是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,这个同事是谁,对他传播的行为如何处理,与本调查报告无关,未予公布。可以说明的是李文亮医生不是第一信息源,他转发到的也是武汉大学临床04级微信群,而不是自己所有的微信群。

  2019年12月31日13时38分,武汉市卫健委发布《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》说,“已发现27例病例”“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”,并称“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,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”。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。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,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、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,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,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、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。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,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,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。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。经谈话核实后,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。李文亮医生表示,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,以后会注意的,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。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,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。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,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。实际上,徐某未参加谈话。

  请注意李文亮医生表示,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,以后会注意的。李文亮医生是不是委曲求全,已无从考证。

  此前,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里发的信息被人在互联网上大量转发之后,2019年12月31日上午,武汉市中心医院有关领导和李文亮医生进行了谈话。李文亮医生在谈话中表示,他把未经核实的有关SARS等信息转发到同学群中,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。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。至李文亮医生生病住院前,其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。

  请注意李文亮医生转发到同学群中,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。我们可以推测李文亮医生是提醒同学,并没有把自己的行为上升到告知公众的高度,可以肯定的是,李文亮医生的本意绝对不是制造恐慌。至于李文亮医生有没有写这一份认识材料,我们不得而知。领导谈话的意思是批评教育还是鼓励支持,好像因为要写一份认识材料变得显而易见。

  根据百度百科定义,目前我们所指的“吹哨人”是为使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的弊端,以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。一般来说,弊端或不当行为指有人违反了法律、规则或规例,进而直接威胁到公众的利益,例如欺诈,以及贪污腐败。

  李文亮医生没有第一时间向公众传播,只是向同学传播,这确实称不上吹哨人,所以吹哨人的称谓却有几分溢美之语。

  然而在大众的是非观念面前,李文亮医生的做法堪称勇士。

  我们不应该以不畏强权等过高的标准去要求李文亮医生,我们对李文亮医生的两次谈话、训诫书、认识材料却深恶痛绝,对他的不幸离世更是痛不欲绝。

  好在国家监委的工作建议明确指出:

 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,执法程序不规范,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,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。

  被评选为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,也算是对我们的一丝安慰。

  我对李文亮医生的遭遇表示哀悼、同情、惋惜,这位医生在发现病毒后没有退缩的大无畏精神,彰显出了他医者仁心医德和敢于担当的人格,值得后人称赞和学习。

  逝者安息,李文亮医生一路走好,我想您定会后继有人的。

我们不应该以不畏强权等过高的标准去要求李文亮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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